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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2008-9-19 8:31:19    湘商运调〔2008〕46号

各市州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内部明电《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我厅2008年9月15日下发的湘商运调 [2008]44号文件中商务部要求报送的报表格式己修改,请各市州按转发《明电》报表格式进行网上直报。
  二、报送方法。各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登陆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首页,点击“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直接报送。各市州负责做好辖区内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注册工作,及时反馈用户名和密码,原已注册的样本企业直接输用户名、密码登陆报送。
  三、报送要求。各监测企业务必于每日上午10:00前通过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市场情况。各市州商务局要及时督促企业上报,并严格审核企业网上报送数据的准确性,计量单位必须与报表内容相符,并于每日12:00前将当地前一日奶制品市场整体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奶制品生产经营情况、零售企业经营情况、市场供求情况、采取的对策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与附表1、2(含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并上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方式: 电话:0731-2289502、2287101;
        传真:0731-2287094;
        E-mail:scyxtj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和《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奶制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好样本企业
    奶制品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包括生产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两大类型。请各地选择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作为生产企业样本,按照属地原则,将企业注册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shscyxs.mofcom.gov.cn),并将企业编码和密码告知企业。零售企业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原有监测样本企业为主,并根据代表性要求,适当扩大监测范围。
    二、实施网上直报 
    自9月1 7日起,启动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报送内容和要求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地组织监测样本企业,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于每日上午l0点前报送前一日市场情况(报表请见附件)。其中,生产加工企业填报《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日报表》,零售企业填报《(零售企业奶制品经营情况日报表》。如零售企业经营本通知报表所列之外的奶制品品牌,请在“其他”栏目中列明,并报送相关数据。
    三、深入调查研究
    各地在做好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工作的同时,要组织人力深入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信息,并于每日下午4点前向商务部(市场运行司)报送本地区奶制品市场运行情况。
    联系电话:010-85093839 3840
    传真:Ol0一85093844邮箱:jiancechu@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O0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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